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量: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组:
为了全面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15〕52号)精神,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推进公共课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为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奠定项目基础,学校于近期组织了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经项目组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马克思主义学院宋新雅主持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及运行机制创新研究”等53个项目获批为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综合教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3个,一般项目30个,立项名单见附件1),心理学院何宁主持的“信息化教学背景下教师教育心理学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等10个项目获批为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公共课改革专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5个,立项名单见附件2),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张宝善主持的“食品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14个项目获批为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双创教育专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为13个,立项名单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1. 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综合教改”项目和“公共课改革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5月—2019年5月,为期2年。
2. 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双创教育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5月—2018年5月,为期1年。
3. 学校将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由教务处根据项目研究进度统一组织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二、项目经费
1. 项目经费实行定额分期拨付制度。对于本次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资助每个重点项目2万元建设经费,一般项目1万元,首批拨付50%建设经费。
2. 项目经费为国库经费,各项目组要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在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首批建设经费报账事宜,未能完成者,学校财务处将收回本年度剩余经费。
3. 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评估制度。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4. 报账程序:项目负责人持经费小卡及报销票据(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到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116室)找高永华老师审核并开具报销单,登记报销金额,由教务处处长签字,然后执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
三、其他事宜
1. 本次评审中,专家对部分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优化,请相关项目组按照更改之后的项目名称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变更情况具体见立项名单)。
2.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获准立项的项目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和支持。各项目主持人要根据研究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综合教改)立项名单
2.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公共课改革专项)立项名单
3.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双创教育专项)立项名单
4.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包.rar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