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量: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本年度职称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师教〔2018〕5 号,以下简称“细则”),确保每一位拟评人员顺利参加考核,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效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8年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已参加2017年考核但没有晋升的教师须重新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方式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各部分比例为50%、30%、20%。
三、工作安排
1.3月23日—4月3日 上报材料
各学院认真汇总本年度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教师名单,填写《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
2.4月4—6月4日 集中考核
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和听评课表,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座谈等考核,同时请学院组织完成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考核工作。
3.6月5日—6月15日 结果汇总
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格式见附件3),教务处汇总学校、学院考核结果,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提交至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四、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院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结果负责。
2.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本学期有课的参评教师都要参加本次考核,对于本学期无课或者因各种正当原因无法完全实现三方面评价的教师,考核工作可放在秋季学期进行,若秋季学期仍无法进行,其考核方式按“细则”规定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进行。无故不参加评价或无法按时参加集中授课导致无评价结果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对于符合免听条件的教师,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
4. 参加考核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手续,如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须提前将调停课信息告知校督导委员会及学院评价领导小组。
5.其它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于4月3日前将《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免听教师情况说明;于6月4日前将《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2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geming@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34。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doc
附件2: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xls
附件3: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