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秋季学期教育实习带队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量: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2015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将在2018年秋季学期进行,为做好教育实习筹备,现将实习带队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要求
1.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学教育教学实践及学生管理工作;
3.具有大局观念,交流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相关工作的在职骨干教师;
4.学科教学论教师应积极承担教育实习工作;
5.学校鼓励教授、副教授带队实习,带队教师人数在3人以上(包括3人)的学院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教授或副教授带队实习,青年带队教师原则上须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
二、注意事项
1.依据《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和《关于加强实习带队工作的通知》(师教﹝2011﹞10号),教师承担实习带队情况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2018年秋季学期我校教育实习入校实习时间三个月(2018年9月—11月)。
3.带队教师将全程驻校指导,带队期间不得承担校内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
4.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及分配指标(见附件1),认真遴选带队教师,并对带队教师进行教育实习相关工作培训,确保2015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5.每位带队教师可选择3个以上意向省份,每个学院意向省份为陕西省西安市的带队教师不能多于1人。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按将带队教师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jw@snnu.edu.cn。
联系人:王伊晋
联系电话:85310329。
附件1:2018年教育实习带队教师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2018年教育实习带队教师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