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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院教职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教育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   分享到:

全院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专题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即日起至2023731

学习对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与学时认定

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smartedu.cn) 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教职工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培训学时。提供教职工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做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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