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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31 11:30:18

各位老师:

我校网站2020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转发如下。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注意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必须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在本科教学中业绩突出,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近五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编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六)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以下两类人员可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的;积极投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领导,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名额

我校本次可推荐4名人选。各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联评,专家遴选,学校研究确定,校内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

(三)各单位在上报学校前须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报告。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采取视频会议等在线方式),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详细说明推荐程序、把关评审过程及公示情况。推荐报告需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书面鉴定意见。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把握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出具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书面鉴定意见。书面鉴定意见需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各单位推荐人选填写《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需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校研究确定的正式上报人选下载安装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在软件系统中填写生成正式上报材料。

附件 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x

        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考虑实际情况,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在4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5310054@163.com,以便于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敬请理解。

联系人:黎秋羊 张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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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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